中国人民大学重庆教学中心
机构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为支持中国西南地区经济高速发展,为重庆建设成为西南地区经济、金融中心需要,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决定在重庆设立教学中心(覆盖西南地区),举办正规、系统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教育(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现全国统一更名为“在职研修高级课程班”)。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历史悠久。在教育部的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9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核心学科金融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获得全国排名第一。学校开立丰富多样的在职研修课程专业,历年招收人数全国最多。 从2016年开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正式在西南地区开办正规、系统的在职研修课程教育,师资配备和教学模式等与北京本部相同,使西南地区的学员能在工作之余,在家乡本地接受到相关专业中国优秀教育和共享中国精英校友资源。 一、专业及方向 l 金融学专业(财政金融学院) l 经济法专业(法学院)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可申请硕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国际商务中心18层 咨询电话:023-63840560 63712943 联系人:苑老师 赵老师 财政金融学院官方网站:http://sf.ruc.edu.cn 法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aw.ruc.edu.cn/ 2.报名手续: ⑴ 填写在职研修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⑵ 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蓝底或白底)。 四、教学时间 夏季班每年5月至第三年5月,冬季班每年11月至第三年11月(学制两年)。 五、教学方法 教学期间,由人民大学本部教师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周六、周日。每门课程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课程考试。 六、颁发证书 完成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研修结业证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规定考试,考试合格并答辩通过后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人民大学硕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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